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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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○因为某种原因文风预览没有做成宣图

实在抱歉orz

○排名不分先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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泥鸡

 @Nikkimars 

“你是怎么遇见老亚蒂的?”

阿尔弗雷德坐在父亲们家中的餐桌前,看着面前正准备开始用餐的两位父亲突然心血来潮地问道。闻此弗朗西斯循声望向阿尔弗雷德,放下了刀叉安静地瞧着他。

“那是一场灾难。”

阿尔弗雷德眨了眨眼睛。

“你是说灾难?像泰坦尼克号那种的?”

“当然不是。”亚瑟轻蔑地哼了一声,“他是说遇见我这整件事就是一场灾难。”

弗朗西斯赞同地点头。

阿尔弗雷德已经过了因为两个父亲的荒唐而嘴角抽动的年龄,仅仅在心底叹了口气。他沉默着低头吃了一段青菜,在感受到久违的家的味道前,难以忍受的咸涩却取而代之在味蕾上扩散开来。他本能地咳嗽一声,略显尴尬地蹙起眉纠结着是否该对这糟糕的体验做任何描述。他咂了咂嘴并征询意见般地向坐在桌对面的亚瑟看了一眼,可惜正慢条斯理切着牛排的对方却完全没有留意他的目光。

“说了多少次,弗雷蒂。吃饭时别发出咂嘴的声音。”

“Well,弗朗茨,”他犹豫地开口,“我觉得西兰花……”

“难以下咽。”亚瑟兀自接过话头,抬眼望了望桌对面为难不已的儿子,随即侧过头责问身旁的主厨:“你怎么又搞得这么咸?”

弗朗西斯怀疑地挑起一边眉毛。没等老绅士提出反对,他把自己的叉子伸到亚瑟的餐盘里叉起一块放进了嘴里,慢悠悠地咀嚼着。

“不咸,亚蒂。”

“你可能老得失去味觉了。”

“你跟我谈味觉?”他难以置信地弯了弯嘴角,“咸一点儿才正好,不然还哪有什么滋味?”

“强词夺理。”

一旁的阿尔弗雷德停止用餐无奈地旁观着这无比熟悉的一幕。对此他早有预料。事实上打从产生回家看望父亲们的念头起,他就根本没指望过能看到两人和平共处的局面。他们在他面前小打小闹或是大动干戈了半辈子,上了岁数以后更是旧习难改。弗朗西斯开始对自己的任何失误都死不承认,而亚瑟一但抓到一星半点的把柄就从不知道适可而止,到最后一场又一场没完没了的斗嘴就毫无疑问地就此上演。

“的确有点咸,弗朗茨.”出于关心他最终还是按捺不住参与了意见,“要知道少放点盐对健康也有好处…”

“为什么你们全在指挥我该怎样做菜?”皱着眉的弗朗西斯转向他的目光咄咄逼人。

“我不是在指挥你,爸爸。我只是……”他面露难堪,赶忙把一小块牛肉放进嘴里快速咀嚼起来,“你瞧,我只是为了你们健康着想,丝毫没打算质疑你引以为豪的厨艺。”

“弗雷迪,为什么你就是无法不在进食的同时说话?这个你非要跑来看望的老家伙慷慨地做了饭给你,心怀感激就得了,不需要挑三拣四。”

阿尔弗雷德无措地迎上突然倒戈的亚瑟批判的目光。二人突然同时把矛头转向他不禁让他有种熟悉到诡异的深切无奈感,他只得耸了耸肩。

“又都朝我来了。儿子才是真正的敌人,我懂。”

“多吃点东西,把嘴堵上。”亚瑟建议道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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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嗨,老哥。”

“弗雷蒂,你还好吗?”马修温和的声音从话筒里传出来,“你去看爸爸们了?”

“是啊。但我显然是个多余的人,亚瑟看我不顺眼,而弗朗西斯肯定觉得我打扰了他们的二人世界。”

电话另一端传来隐隐的笑声。“别这样,见到你他们一定高兴极了。他们看起来怎样?习惯了退休生活吗?”

“和以前一样,每天拌嘴,小吵小闹。我看他们没什么习不习惯的。”他把电话夹在肩和脸颊之间,“和平万岁,感谢我的献身精神——一旦我介入他们的斗争,炮火就全转向我了。”他撇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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栗子

  @阿呆的透明泪 

这大概也是为什么他会被亚瑟·柯克兰吸引,说是表象也好,视觉至上也罢,哪怕就像所有人笃定的那样,不过是柯克兰所拥有的一副好皮囊着实让人喜欢,连自知挑剔的弗朗西斯也不例外。他从稀稀落落的云描到大片空旷的天空,偶然经过的鸟类煽动翅膀犹如投入湖面的石子,很快又恢复平静,看台上没什么人,弗朗西斯的画架显得尤为突兀,兴许亚瑟也是这么注意到他的,画家先生无不得意地这么想着。

 

 

事实也确是如此,亚瑟骑在马上跟在斯科特身后,马匹枣红色的鬃毛热烈灼目,兄长的训话也像火焰一般炙烤着他的心,亚瑟沉默着,目光游离在远景与近景之间,连附和也省了。他看见同样无所事事的富家子弟一脸地毫无斗志,这种散漫让他十分抵触,母亲所推崇的精英教育成功造就了他的哥哥斯科特,接着便迫不及待地实施在了他的身上。红头发的青年说了什么亚瑟已经听不清了,他分神地去关注每一个人,陌生的面容在他的眼里一闪而过,直到他看见一块画板,后面的人侧着头从边缘漏出一缕金发,发尾卷曲蓬松,阳光,花海,还有久违了的自由的味道,一瞬间亚瑟只想用所有美好的词和句子来描述他,然后他发现自己失败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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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生

 @恰似平凡人生 

阳光很好。天是最干净的蓝,没有一丝云。广场上人来人往,喷泉把水柱送向几米高,再任它自由落下,远处有小孩子吵嚷着要吃冰激凌,棉花糖机卷出一个五彩缤纷的柔软的梦。两个男孩子,一把木吉他,在台阶上唱了很久很久。

有女孩子脸红红的上前问亚瑟留电话。然后弗朗西斯一把搂过亚瑟的肩说姑娘,难道你不觉得我和他是一对吗?亚瑟狠狠拍掉弗朗西斯的手说你别听他瞎扯。我不认识他。弗朗西斯被拍落的手顺势在亚瑟的腰侧拧了一把,满意地看着他尖叫着跳起来,再连忙闪过被扔过来的吉他包。女孩子惊恐地向后退了几步,两个人纠缠在一起的声响惊飞了漫步的鸽子。

弗朗西斯骑着自行车送亚瑟回家。在一个下坡弗朗西斯松开了车把任由自行车冲下去。他在欢呼,亚瑟在尖叫,手死死地攥着他的衬衣一角,一路上没有松开。他们的前方,夕阳晚照,热度消褪后的街道只剩下安静的恬然。他们飞驰过的路旁街灯一盏盏亮起,有种奇妙的凯旋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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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扬

  @击空明兮溯流光 

“如果有朝一日你真的能读到我这封信的话,那么你一定就在这里吧,陌生的大洋旁边,这个我和同伴们最先发现的,世界的另一面。请你好好看一看吧,亚瑟,这闪着光的海水是阔别已久的我送给你的生日礼物。亲爱的,生日快乐。我祈祷仁慈的主将我的祝福带给你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你忠诚的,弗朗西斯”

 

 

亚瑟吸了吸鼻子,向窗外望去,夜已经很深了,周围一片只有自己窗前的灯亮着。他觉得眼睛有点儿酸,明明是晴朗的天气,可外面的世界好像下雨了一样,都湿漉漉的。星河从天穹上倾泻进南太平洋里,星星点点的如钻石一般,随着潮起潮落,在海水中,无声地闪烁着。

 

他沉默了一会儿,把手上的笔记本轻轻合上,熄了灯。

 

 

——《The Pacific forYou》

枕纨

 @慎透汁枕纨 

最后的最后——我坐在出租车里。所有的事情还在脑子里横冲直撞,我根本来不及想我下一步该干什么,车子开出去快一英里了,一切仿佛又要循环着在发生一遍——不会的了。我如果刚刚拉了弗朗西斯一把会怎样呢?他可能会欣然钻进车里来。我们会像逃学一样,随便去哪儿,去工地,去郊外,去贫民区,去海滩,去玉米地,去外太空。我关上车门的那一刻就知道,我要是提出来,他一定会大笑着答应。幸好。

 

我明白的,我们俩都明白。在嗑药状态下我们没有说出那句几乎快要蹦出来的话,我没在家里说出来,没当面说出来,没在车窗边说出来,我们心知肚明这句话的内容——我爱你。

 

我拉开包的拉链,看见乱七八糟的衣物和装钱的塑料袋上有一张揉烂了的纸条,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弗朗西斯写的,字母歪歪扭扭,有一股新鲜的奇怪的墨水味儿——

 

“我会和你白头偕老,只是天各一方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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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夏

  @Monsoon 

再见,玫瑰花

 

 

 

风雪之中,二十世纪的大幕即将落下。法国各地此时都沉浸在酒精和美食所带来的欢乐气氛中。想想吧,漫长、混乱又糟糕的二十世纪就要过去了。有些教徒还在翘首以盼末日预言能够实现,而有些人则偏执地相信着——未来一定会更好。

我挑在这时候来扫墓,教堂的墓园静悄悄的,被积雪覆盖的墓碑就像是被掩住了呼吸声。这座小镇东边的教堂是附近唯一一家天主教教堂,墓园也颇有念头。我在墓碑间留下第一行脚印,径直走向了最东边的两个墓碑。那是两块无字碑,埋得是两位无名人。没人知道他们何去何从,甚至不知道他们是不是教徒。但是宽厚仁慈的神父收留了这漂泊的灵魂,并衷心为他们祈祷安宁。

 

我走近了墓碑,那就是两块普普通通的石板,上面刻着玫瑰花。虽然小镇上没人认识他们,但是居民来给亲人扫墓的时候,都会将手中的花分几支给他们。月光下,白雏菊、栀子花、香根鸾尾、野罂粟微微地颤动着,倒显得他们没那么孤独了。

我轻轻在碑前蹲下,拂去了覆盖的雪花,将两束鲜红的玫瑰放到墓碑前。簌簌的雪花再次覆盖住了一切,就像上帝将他的子民细腻地拥入怀中。再过不久,他们就将成为二十世纪的遗物。令人高兴的是,虽然没人知道他们在何处长眠,却永远会有人记得他们的名字。就算有一天,不再有一人知道这两个人的存在,他们却能在这六尺之下的土壤中安眠,永远在一起。

 

我静静地注视着摇曳的玫瑰花,我不会再来扫墓了,我要去美国定居了。但我永远不会忘记在地球的这个角落,有这样沉睡的两个人。

 

 

 

1981年的时候,我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一个小镇遇见了罗莎•柯克兰。她是一个独居美国的英国老太太,膝下无子,整天就只在院子里的玫瑰树旁喝茶看书。邻居们常常明里暗里地帮她,给她送点新摘的水果之类的。我在那年秋天搬到这条街上,和未婚夫一起生活,安稳幸福。圣诞节的时候,我也准备给她送一盘火鸡肉,一杯红葡萄酒。

 

那年圣诞节下了一场浩浩荡荡的大雪,小孩子们特别兴奋,我的心情也异常地好。我推开她有些破旧的院门,绕过瑟缩的玫瑰树,给她送来了热气腾腾的火鸡肉。当时她正在半眯着眼打盹,手里还拿着一本书。她微笑着和我道谢,同时执意送给我一条她亲手织的围巾。

“不必了,您做一条围巾,多费精力啊。”

“我没什么可帮你的,请你收下吧。”

 

她有着温暖的微笑,让人想到冬天火炉旁给小孙子讲故事的老奶奶。可这样的女人却只能在异乡独居,连圣诞节都孤零零的。我很同情她,就想多陪她一会儿。她看出了我的打算,微笑地拒绝了我:“回去过节吧,孩子,我并不是孤独一人。看,我有这本书。”

我眯着眼睛打量那本书,不算太旧,保存得很好。黑色的封面上是深红色的标题《再见》。我觉得这本书异常的眼熟,不禁开口:“能让我看看吗?”

她递给了我,同时无奈地微笑着:“你可能不会喜欢。”

 

我拿过书,看了看作者,署名是二十世纪的两位女郎。这时候,我忽然想起了这是哪本书,十分失礼地直接问道:“这是弗朗索瓦丝•波诺弗瓦的作品吗?”

她惊讶地看着我:“是的,没想到你居然会知道,我想她也算不上什么有名气的作家……哈哈哈,她是流行过一段时间,那时候你可能还小着呢。”

“我姐姐的书架上有她的《孔雀石》和《被遗忘的岛屿》,我也读过,我非常喜欢她的诗歌,对她印象非常深刻。”我向后翻了翻这本书,有些激动,“听说她这本书直到1974年才在英国出版,而且只出版过一次,就又被禁止了。您怎么会有这本书呢?”

罗莎咯咯笑着,她满着褶子的脸忽然显得年轻了些:“当初也是有我的努力,这书才能出版。有很多人恨这本书,因为这本书里写了一些正派人见不得的勾当,也写了一些人想获得却得不到的欲望。”

“您认识弗朗索瓦丝?”

她笑得更厉害了:“何止认识!孩子,你知道吗,这本书的署名‘二十世纪的两位女郎’,有一位就是我。”

 

我目瞪口呆地注视着这个和蔼的老太太,而她却慢吞吞地站起来,缓缓地喝着我给她带来的红葡萄酒。不一会儿,她又像想起什么似的,脸上浮现年轻的笑容。

“年轻人,如果你想听故事,在闲暇时候可以来找我,我总是有空闲的。只要你能把两个女人之间的纯真爱情也称为爱情——这绝不是罪恶,也不是过度的友谊。我爱索娅,她也爱我。”

 

三周后,我带了一篮水果,一瓶酒再次来拜访她,还特意围上了她送我的围巾。她笑盈盈地欢迎我,扶手桌上还放着那本书。我坐在她身边,迫不及待地想知道这两个女人间的故事。记忆里,我经常诧异于弗朗索瓦丝的诗中如同涓涓细流般的柔情爱慕,还拙劣地模仿过几句。她爱上的女人,曾经是什么样的女人呢?

“希望你能够忍耐我,因为我确实不是个会讲故事的人。”她举着酒杯,叹了口气,又挂上了和缓的微笑,“顺便一说,我叫罗莎,罗莎•柯克兰。我来自英国汉普郡伯恩茅斯,我是在伦敦才遇见索娅的……”

 

 

 

她说,在遇见索娅之后,她经常会在清晨做一个充满青草气息的梦。

房后那片平坦的草坡会蔓延到远处的一片小树林,逐渐浓重的露水气息越过雨后泥泞的沼泽,凝结成草叶上的薄霜。

忽然,有一个女人,她偏不穿着厚实暖和的裙子,而要穿着贴身的骑手装,在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就纵身上马。她在白色的铁艺栅栏中突破而出,消失在墨绿色的深处。仆人们起来生火做饭,慢慢地,燃烧的木头味,浓汤的香甜味都窜到了冰冷的口气中,仿佛音调和谐的协奏曲。

这时候,一声长长的嘶鸣声划破平静的一切,随着一线金色的阳光一起带来生机。她勒紧缰绳,金色的发丝衬着碧蓝色的眼睛,坚毅的面孔上露出从容的笑容。她带来风一般的气息,混杂着青草味,泥土味,越来越近,越来越近。

 

 

 

罗莎的脸上露出淡淡的微笑,她拿出一张老旧的照片给我看:“这就是穿骑手装的索娅,她这套打扮在当时的文艺圈里很有名。没有比她更会骑马的人了,包括那些男人们。”

我接过了那张照片,黑白底色勾勒出一个高挑颀长,身材匀称的女人。她戴着黑色的头盔,露出颇有英气的面孔,狭长的眼中含着笑意。即使没身着流行入时的衣服,也能看出她面容的美丽。她绝对算不上瘦弱,手臂和腿部都好像结实的恰到好处的肌肉。乍一眼看,的确容易把她认为成英俊的年轻男子。

 

“不好意思,我该从我和她认识开始讲得。”罗莎摩挲着照片,“还挺浪漫的,我觉得,虽然我已经不懂当代的浪漫是什么意思啦……”

 

 

 

她们相识在春天的布莱克浦塔舞厅。那时候的伦敦正风靡着查尔斯顿舞、探戈、狐步舞、莫里斯舞……等等,这些新奇,大胆,前卫的舞蹈。布莱克浦塔舞厅算是上流人士频繁出入的地方,也在潜移默化中受了影响。罗莎当时16岁,是第一次去舞厅。她身体病弱,常年和保姆凯茜居住在汉普郡的老房子里修养。这次来伦敦,年轻的心已经被这繁华的城市给迷住了。尽管她还是如此地害怕,依旧小心翼翼地在美国挚友艾米丽的陪伴下,走进了舞厅。

当时,她惊讶于舞厅里和谐热闹的氛围,每个人都十分自在。她坐在椅子上,握着一杯琴酒半天也没敢喝一口。艾米丽已经融入到舞池里,和一个小伙子打情骂俏。同时有两个年轻人想向罗莎邀舞,而罗莎有些窘迫。她的出身不算低,却在这方面意外的没天赋也没经验。

 

“对不起,这位小姐今晚的第一支舞我已经预定好了,请两位先生稍等片刻吧。”

一个轻快的声音忽然加入进来,一个身着修身西装的人快步走到了罗莎的面前,轻轻地握住了她的手,凑到她头边低声说:“如果你愿意的话?”

罗莎慌忙地点头,同时非常惊讶——这声音,显然是一位女人。

 

没错,那就是弗朗索瓦丝•波诺弗瓦。她第一次和罗莎见面,是为了打消尴尬。当时的弗朗索瓦丝留着金色短发,蓝紫色的眼睛神采奕奕,面孔的柔美被隐藏起,上翘的嘴唇有种卡萨诺瓦般的气质。她穿得那套西装,太得体了,就好像她天生就该穿西装,邀请别人跳舞。而不是穿着花裙子,傻里傻气。

 

“亲爱的,如果你不想将第一支舞交付给我,我们可以随时停下。”在走进舞池的过程中,弗朗索瓦丝贴心地提醒着,“刚才你好像有点应付不过来,希望我帮到了你。”

罗莎回答得很紊乱,她觉得她的脸红透了:“不,这很好,谢谢你的帮助,我非常愿意和你跳舞……”

于是,弗朗索瓦丝轻轻地牵着她的手,加入到热闹的人群中。欢快的爵士乐让人心情放松,身体不由自主地摇摆起来。为了让罗莎适应,弗朗索瓦丝特意放慢了舞步,并同时用鼓励的眼神注视着她。那双热切的眼睛是罗莎从未见过的,她从没想过一个女人会有这样一双眼睛,并不像是一击就碎的玻璃。弗朗索瓦丝让她觉得可靠极了,她渐渐地放松下来。那越来越奔放的舞步昭示着,她已经将身心交付给了这个陌生女人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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